各专业:
根据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及美术学院《关于做好美术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1.1 4月3日至4月7日,各专业教研室自拟毕业设计中期标准,根据专业标准进行全查,要做到不漏查一人,对查出问题的毕业设计要求涉事人限期整改完善并进行追踪,整改不合格的要延期答辩。专业中期检查结束后,学生在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提交中期检查总结,指导老师在系统中批阅,各专业负责人在系统内审阅中期检查情况。
1.2 4月10日至4月13日,学院组织专家对一部分同学的毕业设计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者视情况取消答辩资格。学院同时在系统内查看中期检查结果,督促不合乎要求的进行整改。
二、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抽检
全院所有专业毕业设计创作报告按学校统一要求进行查重检测。每篇论文(或创作报告)在答辩前给予两次检测机会 (答辩后修改最终版还须进行一次检测)。限于学科特点,各专业的毕业设计(创作)作品不查重。
各专业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创作)报告查重时间为:
|
第一次检测时间 |
第二次检测时间(不晚于5月13日) |
建筑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
4月26日 |
5月4日 |
关于查重检测标准,学院是否与学校一致: 是 ✔ 否
学校参考检测结果(R) |
性质初步认定 |
R≤30% |
通过检测 |
30%<R≤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R>5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学院制定的通过检测标准是:R≤ 30 %
三、毕业设计作品展及优秀作品留存
3.1 初展(时间:4月17日至5月4日,地点:光谷美术馆)
第一批专业作品初展,展出专业:国画、油画、公共艺术、服装、建筑学;时间为4月17日至4月24日,其中4月17日全天工作时间布展,4月24日下午撤展;
第二批专业作品初展,展出专业:动画、视传、环艺;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4日,其中4月25日全天工作时间布展,5月4日下午撤展。
3.2 优秀展(5月5日至5月15日)
全部专业优秀作品展,不分批;展览形式:线下+线上;展览地点:光谷美术馆;5月5日布展,5月15日撤展。
3.3 优秀毕业设计作品的留存
各专业要充分做好优秀毕业作品的统计和留存工作,对于留存学院的作品由学院统一颁发留存证书。
四、毕业设计答辩
5月8日,毕业设计集中答辩,地点待定。
五、成绩录入及归档材料提交
5.1 5月19日前,指导老师及评分专家完成系统内成绩提交及成绩归档;
5.2 所有专业毕业设计上传最终版,终版上传时间:5 月 15 日— 5 月 20 日(不晚于6月1日)
5.3 5月26日前,指导老师完成毕业设计作品及毕业设计创作报告电子资料云盘课程作业提交;
5.4 6.5至6月9日,以专业为整体组织学生做好毕业设计创作报告终稿纸本的提交学院存档。
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