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本科教育教学自评报告审核会

编辑:雷长生

9月5日,法学院召开本科教育教学自评报告审核会。法学院领导班子、专业负责人、行政部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部分教师参加。会议由法学院院长潘红祥主持。

本次会议旨在对法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自评报告进行审核,以确保报告内容准确、客观地反映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为学院的持续发展和改进提供有力依据。

会上,副院长杨帆对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自评报告进行了详细汇报。报告涵盖了学院的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等方面的内容。

参会人员对自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自评报告内容全面、客观,数据详实,能够准确反映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同时,参会人员也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指出应进一步明确学院的办学定位,突出我院法学专业的特色和优势,补充完善学院文化建设、制度建设板块内容。

会议最后,潘红祥进行总结。他指出,本科教育教学自评报告是学院自我评估和自我改进的重要依据,大家要高度重视报告的审核和修改工作。针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教师要进行认真梳理和修改,确保自评报告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