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进入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开具发票收据审批
第二部:填写相应发票收据开具内容
第三部:提交,等待各级审批后由收入管理科开具票据
注:1、发票收据仅限学校在职在编或非在编一类岗教工申请。
2、科技免税合同经费仅能开国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时需提供科技局认证说明。
3、非免税发票必须填写余额充足的扣税项目编号或现金,向税务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
4、国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及专用发票均需要提供对方单位全称、税号、经营地址、办公电话、基本户开户银行名称、基本户账号。中央行政事业往来结算电子票据只需提供单位全称。
5、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不得作废,为了避免发票跨月作废,每个月最后5个工作日不开具发票。
6、预借发票需保证相应款项当月到账,否则停止办理该责任人后续发票业务。
7、若开出的票据不符合来款单位要求而需重新开具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对方单位证明(财务部门盖章),并提出书面申请,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并退回原票据后可办理重新开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