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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访问次数:  作者:  编辑:廖晓梅  审核:  上传者: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威尼斯wns8885556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管理办法》(民大发〔201843号),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创计划”(验收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组织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分为学院和学校组织的两级验收。

1.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组织校级、省级、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的结题答辩,评审意见分为通过、未通过、延期三类;同时各学院按校级、省级、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数量的10%推荐优秀项目。

2.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创业类项目(创业实践和创业训练)进行结题验收和推荐优秀项目工作。

3.学校将择优选择推荐学术论文不超过3篇,参展项目不超过3项,创业推介项目不超过1项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三、验收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学院联络员要认真履行好沟通协调职责。各项目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进行相关总结、撰写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并认真审核《过程记录本》,对项目开展实施情况给出具体意见或建议,协助学生认真准备答辩材料。

2.强化成果总结。各学院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3.优化项目管理。项目所在学院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大创计划”的管理和保障支持。

四、工作安排

1.2022420日前,由各学院组织完成校级、省级、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结项评审和推优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创新创业学院。(结题验收评价标准和具体答辩要求详见附件3和附件4。)

2.2022510日前,由学校组织完成所有创业类项目结题评审和推优工作以及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赛作品推荐工作。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检查汇总表》(见附件5)和《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签章版报送至16号楼73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7953242@qq.com;将《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汇总表》中所有成果的电子版(论文、研究报告为word格式,专利、获奖和著作权等证书扫描为PDF格式)做成压缩文件,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成果”命名,发送至邮箱517953242@qq.com。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下午17: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027-67841592

邮箱:517953242@qq.com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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