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威尼斯wns8885556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6〕12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订经济学院推荐2023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柯尊韬 李 波
副组长:毛中明 刘君强 吴 婴 熊 芳 孟庆雷
成 员:马 宏 张 娟 段世德 王玉玲 刘 驰
胡亚兰 王媛媛 熊岳炜 高无尽 谈玉婷 湛 谌
二、推荐程序
推免生的条件及推荐程序按《威尼斯wns8885556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6〕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特殊情况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具体条件按照《威尼斯wns8885556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6〕12号)规定执行),由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3名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学院综合排名,并占用学院推免指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作为学生个人的成果、奖项用以申请推免资格。要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四、资格审查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综合测评、奖励加分报相关部门审查,并确定出综合成绩。学院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推免生名单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来确定。推免生名额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数按各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分配(见附件1)。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见附件2)。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见附件3)。
七、其他
(一)学校教务系统启用“推免管理”子系统,学生可登陆个人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学院对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奖励加分成绩在线上和线下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实名向经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意见,经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告知当事人。
联系人:谈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42744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解释权归经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经济学院
2022年9月10日
附件1:经济学院2023届推免生名额分布表
经济学院2023届推免生名额分布表
专 业 |
专业人数 |
推免指标 |
候补人数 |
金融学 |
182 |
5 |
1 |
金融工程 |
108 |
3 |
1 |
经济学 |
140 |
4 |
|
保险学 |
63 |
1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02 |
3 |
|
经济统计学 |
32 |
1 |
1 |
注:学院总人数627人,学院共17个指标,候补4个。如有放弃或取消资格的,分专业按候补顺序递补;对于没有候补名额的专业,则按照保险学、金融学、金融工程、经济统计学专业候补人选依次顺序递补。
附件2: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综合测评成绩×7%+奖励分成绩×8%。
学生各项成绩一律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1、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学业成绩单上的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包含:专业素质(包括专业基础和创新创业能力)、科研素质、政治思想素质(包括政治学习、品德修养、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等)、身心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环节,同时要考虑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推免综合测评成绩根据经济学院前三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分的部分项来定。
年度推免综合测评成绩 =(德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附加分-附加分中已获推免奖励分认定的分数)÷ 38 × 100
其中德育素质分上限为25分,体育素质分上限为5分,(附加分-附加分中已获推免奖励分认定的分数)上限为8分,加总分上限为38分。
综合测评成绩=前三年的年度推免综合测评成绩之和÷3。
3、奖励分成绩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
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
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学科竞赛奖项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但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
4、审核鉴定
成立审核鉴定专家组,专家组由全院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中随机抽取5人组成。组织专家对学生奖励加分涉及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组织公开答辩。
对于学术不端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推免资格。如不参加答辩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二、奖励加分项目说明
学校按照一定标准对获得各级表彰、学科竞赛奖项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的学生给予奖励加分,但各项奖励积分累计不超过15分。奖励加分项目范围如下:
1、竞赛类
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以《威尼斯wns8885556大学生创新科技活动管理办法(修订)》(民大发〔2021〕37号)文件规定为准(网址:/cxcy/info/1007/1637.htm );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及专利以证书为准。推免实施办法第八条的第2、3点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审核认定。
2、论文类
刊物等级参照学校2018版科研相关文件进行判定,推免实施办法第八条的第4、5点由科学研究发展院负责审核认定。
3、表彰类
全省(国)优秀共青团员(团干)、全省(国)五四青年奖章,推免实施办法第八条的第1点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审核认定。
说明:各学院以上述范围为准受理学生奖励加分申请,并组织初审,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填入奖励加分统计表后按通知规定时间统一至各相应部门进行复审,并核实更正学生报名时在系统中填写的各类奖励加分信息。
附件3:推荐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9月10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在线上及线下公示学院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实施细则(纸质及电子档)报教务处备案。
(二)9月11日(6点—23点55分),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特殊人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三)9月12日-9月15日,各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计算学业成绩、组织综合测评、认定奖励加分等。学业成绩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0日(从9月11日至推免工作结束这段时间,不处理2019级本科生成绩录入、置换、认定等相关事宜),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0日,且奖励加分项目须由学院初审后汇总,并填写《2023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后统一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专利及竞赛类奖励分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论文类奖励分由科学研究发展院负责,表彰类奖励分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对于以特殊人才申请的学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需将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如有特殊人才,学院在9月12日,将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申请表、奖励加分汇总表报教务处,并附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复印件。
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核实更正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报名所填各项信息,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计算),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排名方式分学院排名和专业排名两种,由学院确定,同时学院应确定候补学生的候补顺序),并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3天(内容须包含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奖励加分成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四)9月16日上午下班前,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荐(含候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材料包括:同意推荐和同意候补学生的推免生情况汇总表、同意推荐学生的推免生备案表的纸质及电子档、以及同意推荐学生的成绩单PDF格式电子档(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材料各项内容与学院公示结果、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五)9月17日-9月23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经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9月24日,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将由学校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