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有关政策的调整精神,要求各教学单位提前安排好2019级学生毕业论文的工作。毕业论文答辩最迟安排在2023年5月中下旬,毕业论文成绩须在5月31号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便于教务处及时向省教育厅上报毕业生有关信息,特制定经济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经济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柯尊韬、李 波
成员:刘君强、吴 婴、毛中明、熊 芳、孟庆雷
王媛媛、熊岳炜、高无尽、谈玉婷、湛 谌
经济学院毕业论文形式审查及毕业论文答辩小组:
组长:柯尊韬、李 波
成员:毛中明、刘君强、熊 芳、孟庆雷、马 宏
张 娟、段世德、胡亚兰、王玉玲、刘 驰
二、时间安排
2022年9月30日前,学院完成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命题选题相关工作。
2022年10月8日—2022年12月30日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后,在论文指导教师处第一次签名确认。
2023年1月3日——2023年3月31日为毕业实习时间。实习期间(3月31日前)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报告实习及论文进展情况。
2023年4月1日——4月20日学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及论文写作情况在此期间应完成实习报告(3000字左右),并于4月20日前将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毕业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一式两份),在论文指导教师处第二次签名确认。
2023年4月21日——5月12日,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二稿、三稿的写作。学生毕业论文的三稿经指导教师同意定稿之后,于5月12日前按统一要求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及定稿后的电子文档,一并交指导教师。【论文写作及装订规范按学校教务处统一要求。可到民大教务处主页(http://jw.scuec.edu.cn/)上查询。】学生在论文指导教师处第三次签名确认,并由论文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023年5月初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3年5月15日——5月25日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2023年5月26日——5月31日为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和形式审查时间,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在此周内在教师指导下完成修改。指导教师应于5月31日下班前将学生毕业论文评定表和毕业论文交经济学院办公室,以便学院进行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和毕业审核。
经济学院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