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法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及后续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答辩安排及小组分工
请答辩组长根据教研室安排组织本组答辩,各位毕业生到论文指导老师所在小组参加答辩。个别学生因疫情等原因未返校的,务必及时联系指导老师。针对未到校学生,答辩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线上答辩。
请各位老师和同学5月19号下午13:30到达各自的答辩地点,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具体分组等信息如下:
答辩小组 |
答辩小组组长 |
答辩小组成员 |
答辩 地点 |
答辩 时间 |
民法学1 |
黄军 |
胡纪平,周平 |
15304 |
5.19 13:30 |
民法学2 |
罗卫平 |
胡振玲,杨帆 |
15305 |
5.19 13:30 |
国际法学1 |
王薇 |
万方,陈杰 |
15312 |
5.19 13:30 |
国际法学2 |
余莹 |
张颖军,虞汪日 |
15317 |
5.19 13:30 |
宪法与行政法学1 |
余涛 |
冉瑞燕,刘道筠,刘军 |
15408 |
5.19 13:30 |
宪法与行政法学2 |
朱春华 |
唐杏湘,刘诗琪 |
15411 |
5.19 13:30 |
诉讼法学1 |
刘显鹏 |
徐合平,陈雪萍,陈欢欢 |
15417 |
5.19 13:30 |
诉讼法学2 |
阮堂辉 |
黄豹,周贤伍,李少波 |
15418 |
5.19 13:30 |
法理法史1 |
陈光斌 |
陈蒙,刘柳 |
15513 |
5.19 13:30 |
法理法史2 |
郑鹏程 |
聂长建,陈敏荣 |
15515 |
5.19 13:30 |
经济法学1 |
顾德瑞 |
段晓红,叶金育,廖华 |
15516 |
5.19 13:30 |
经济法学2 |
袁野 |
孙光焰,黎宇霞,华慧 |
15517 |
5.19 13:30 |
刑法学 |
赵波 |
张忠国,王晓晓 |
15302 |
5.19 13:30 |
知识产权 |
王瑞龙 |
何平,郑颖捷,张军荣 |
15419 |
5.19 13:30 |
二、答辩时需提交的材料
装订好的毕业论文正本几份(具体份数为答辩小组成员人数)
三、答辩后相关工作安排
1、5月26号下午5点前,四年制本科学生将答辩记录录入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并将最终版论文上传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进行第三次检测。老师在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根据学生毕业论文情况进行评分和评阅意见填写,并进行答辩成绩和意见的录入,后面将直接从知网系统中提取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老师无需在教务系统中另行录入。具体流程参照《评审、答辩、最终版上传及存档操作》。
2、5月28号下午5点前,四年制本科学生将毕业论文正本和毕业论文材料册(以上毕业论文正本和毕业论文材料册一式两份)交给自己的论文指导老师。一份由学生装订好放在资料袋里(包括:(1)装订好的毕业论文正本一份;(2)毕业论文材料册:①毕业论文材料册封面;②开题记录表;③指导教师评阅表;④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另一份由学生根据毕业论文正本、毕业论文材料册(包含毕业论文材料册封面、开题记录表、指导老师评阅表、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今后直接放在学生档案里面。毕业论文材料册封面见附件1,开题记录表、指导老师评阅表、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直接从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打印,流程参照《评审、答辩、最终版上传及存档操作》。
3、5月28号下午5点前,二学位和辅修学生将毕业论文正本(二学位毕业论文封面同四年制本科学生,辅修毕业论文封面见附件2)、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以上毕业论文正本、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一式两份)交给论文指导老师。由学生根据毕业论文正本、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的顺序装订在一起;若论文指导老师要求查重,则根据毕业论文正本、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查重报告单的顺序进行装订。辅修毕业论文封面见附件2、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见附件3。
4、5月28号下午5点前,四年制本科学生将装订好的毕业实习材料册上交给自己的论文指导老师。其中一份毕业实习材料册包括①实习报告;②实习周日志;③实习鉴定表。以上实习材料直接从校友邦平台中打印出来,学生根据实习报告、实习周日志和实习鉴定表的顺序进行装订,另外一份只需单独将实习鉴定表交给论文指导老师,今后直接放在学生的档案里。二学位和辅修生没有毕业实习材料。
5、5月31号下午5点前,老师将四年制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和二学位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录入教务信息系统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教务系统(师生端)—个人服务—成绩录入(新版)。教研室主任收集并核实好本教研室老师指导的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材料,将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材料给学院办公室(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
6、5月31号下午5点前,辅修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将辅修论文成绩发给吴雪姣,具体格式见附件4:《辅修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请一定根据格式来,只需将成绩填写在论文成绩一栏中。若论文题目有修改,则直接在《辅修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中修改。
四、注意事项:
1、查重检测不合格者不具有答辩资格,毕业论文抽检不合格者延迟答辩。
2、第一次答辩未通过者需进行第二次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法学院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