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我院2025届推免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推免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免生的条件及推荐程序均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威尼斯wns8885556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3〕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庆军 马国杰
副 组 长:黄瑞芹 胡新丽 丁海江
小组成员:方堃 周娟 张雄 张建伟 张海燕 柯海滨
三、名额分配
我院2025届共计11个推免名额。按照各专业学生人数等基本原则分配如下:行政管理专业5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人,政治学与行政学2人,土地资源管理2人,按综合排名由高到低排序。
四、报名条件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学业成绩优秀,其中:
1.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学年学分要求。除通识选修课外,已修读的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且专业排名在前20%之内;
3.国家大学英语(或小语种)四级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核算学生学业成绩、奖励分和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综合测评成绩×7%+奖励分成绩×8% 。
1.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 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专业素质(包括专业基础和创新创业能力)(25%)、科研素质(25%)、政治思想素质(包括政治学习、思想品德修养、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等)(25%)、身心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25%)等环节,同时要考虑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
3.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
学校按照一定标准对获得表彰、获学科竞赛奖项、参军入伍情况、赴国际组织实习、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发明专利的学生给予奖励加分,6类奖励中每一类只取一项最高奖励分,但各项奖励积分累计不超过15分。
其中,表彰由团委进行认定。学科参赛获奖为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内权威竞赛限定为全国赛,国际赛事参照执行,其标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竞赛范围参照《威尼斯wns8885556大学生创新科技活动管理办法(修订)》(民大发〔2021〕37 号)及当年最新版学科竞赛目录(国家级D等及以上竞赛),由创新创业学院认定。参军入伍等情况参照部队颁发证书证明等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认定。赴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认定。学术论文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学术论文及发明专利参照《威尼斯wns8885556科研成果评价指导方案》(民大发〔2022〕59号),由科学研究发展院认定。
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素质、科研素质、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等,其中政治思想素质(包括政治学习、品德修养、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等)、专业素质(包括专业基础和创新创业能力)、科研素质(含外语能力)、身心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各占比25%。申请了奖励加分项目的需交奖励加分项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含科研成果等加分项目答辩、核实)。
4.学生各项成绩一律保留两位小数。
5.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六、学业成绩条件达不到第四条第(四)款要求的学生,若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A类一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限排名第一者),或以独撰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B1类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可经本人申请,并由本专业至少3名教授(本专业教授人数不足3人的,可请相近专业教授1-2名)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参加学院综合排名,并占用学院推免指标。其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将进行公示。该类学生全校不超过本年度推免生名额的5%。
七、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作为学生个人的成果、奖项用以申请推免资格。
八、申请各类奖励分必须由学生本人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当年执行的奖励范围及标准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初审,再到相关部门进行终审。
九、推免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1.9月10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线上线下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9月11日12:00—9月12日12:00,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接受学生申请(含特殊人才申请)。所有系统中提交的申请,均必须填写提交附件中相应表格的电子和纸质档。逾期不接受申请。注:提交申请表时,务必向年级辅导员提交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1),申报奖励加分项目的学生须签署奖励加分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附件2)。
3. 9月13日-9月15日,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计算学业成绩、组织综合测评、认定奖励加分等。学业成绩、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
4. 9月14日,学院将组织进行综合测评。上午10:00参加申请推免的学生在学院15818会议室进行学术能力(外语能力)测试。下午14:30在10-108教室,推免生综合测评面试及奖励加分涉及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和公开答辩。
5. 9月14日,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申请表、奖励加分汇总表报教务处,并附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 9月15日,学院按学校要求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候补排名方式为学院排名,不分专业。)并于15-17日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内容包含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奖励加分成绩)。并于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7.9月18日12:00前,最终拟定的推荐(含候补)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
十、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