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wns8885556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为做好化学一级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提高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湖北省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统筹考虑学校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和一级学科指导组等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考核过程的监督、录取办法的制定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或投诉,做好考生答疑和信访解释工作。
2.学院成立五个工作小组。设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组织协调组、技术指导组、监督巡视组、舆情应对组、后勤保障组,分别做好相应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3年化学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14名。按录取非全脱产的在职博士生(包括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20%的原则,即录取非全脱产的在职博士生(定向)不超过2名。
四、综合考核入围名单的确定
根据《威尼斯wns8885556“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民大发〔2022〕1 号)和《威尼斯wns8885556化学学科“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五、综合考核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综合研判,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六、综合考核时间
综合能力考核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综合考核内容及流程
1.考核内容
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含英语听说能力考查(20%)、基础理论测试(笔试,占30%)、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面试,科研成果、研究报告、实践技能考核等,占50%)等三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等材料,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3个小时。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考核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心理健康、读博动机、职业规划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面试考核流程
①考生做5分钟左右PPT汇报
②考生抽签回答问题
③面试教师提问
④英语水平测试
八、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英语听说能力考查、基础理论测试、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等三部分,分别按百分制打分,按比例计算得出考核总评成绩。
考核总评成绩=英语水平成绩×20%+基础理论成绩×30%+专业素养与科研能力成绩×50%(总评成绩保留2位小数)
九、综合考核组织及要求
1.学院按化学一级学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不少于3人,组长由具有教授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指导博士生丰富经验的专家担任。负责对考生进行学术、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等考查。考核小组对考核结果负责。
2.学院加强一级学科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前,对考核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做好试题保密;对参加考核考生的身份证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考生的信息真实准确。每位考生需缴纳综合考核费100元。
3.考核过程要规范,考核全程录像录音。专业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面试过程要有记录,考核材料保留备查。
4.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
十、录取原则
1.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考核总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确定。化学一级学科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评成绩、导师组意见等相关情况,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排名相同者按考生资格审核“代表性研究成果”得分高低依次拟录取。
3.调剂录取。导师在本研究方向内依次录取入围考生,若入围者所报考导师招生计划已满,可考虑同一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若不同意调导师,即为放弃录取,录取名次顺延。若报考某一导师的考生考核总评成绩无入围者,导师可放弃招生或在入围考生中挑选(征求考生意见,若考生不同意转导师,即为放弃录取,录取名次顺延)录取;放弃招生的导师,其招生指标由相同研究方向内导师优先招生。
4.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学院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5.考生应符合报考资格,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核成绩及入学资格。
6.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7.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在职人员须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全日制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导师书面承诺第一学年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录取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录取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督查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受理。受诉电话: 027-67842752。
十二、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威尼斯wns8885556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网站”通知和“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招生群”里的通知。
2.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化学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录取阶段工作,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