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学校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国家民委、教育部、湖北省、武汉市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师生利益高于一切,充分发挥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报告,与学校和社区一起做好分诊、送诊工作。
二、切实做好自我防护。截至目前,校内已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人员,并已得到及时隔离、入院治疗。校内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校园半封闭式管理和公共区域消毒工作,在校师生尽量不要外出,进入校园须出示本人或家属有效工作证、学生证。要文明上网,理性判断信息真伪,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凝聚、弘扬抗击疫情的正能量。
三、切实做好推迟开学相关工作。校内相关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做好相关工作方案。任课教师要及时调整课程教学大纲,充分利用学校在线课程学习中心平台、建设课程教学微信群/QQ群等形式,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学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直播授课等方式,开展专业学习和教学指导,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完成学业任务,切实做到“推迟开学不停学、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
四、切实遵守相关规定。在校师生如出现发热症状,要按照洪山区发热病人分级分类就医服务流程进行预检分诊(流程附后);经发热门诊诊断有肺炎症状的发热病人和新型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由民大社区上报关山街、洪山区防控指挥部,协调安排车辆分别送至区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治疗或采取其他预防措施。校外师生要积极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不要提前返校;教师及家属有特殊情况需返鄂返汉人员,须由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出具隔离期满14天、身体无异常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向洪山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各单位要做好返回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管理,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附:洪山区发热病人救治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