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孤儿等特别困难学生群体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效,我中心计划本学期继续在各学院设立“自立自强”勤工助学岗位。
一、岗位性质
“自立自强”勤工助学岗位主要用于科研提升、学业帮扶、就业指导、心理健康辅导等提升学生科研、学习、就业能力的工作内容,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定岗位职责。
二、申报条件
申报学生须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原建档立卡家庭、孤儿、残疾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等学生群体。
三、岗位设立时间
2023年2月—6月
四、申报流程
1、请各学院2月16日(周四)17:00前提交《自立自强岗位申请表》、《自立自强岗位人员名单表》的纸质档到大活三楼勤工助学指导中心(需要各院勤工负责人签字,盖院章),电子档发送至勤工邮箱qgzx@mail.scuec.edu.cn。
2、纸质档提交后,各学院请通知申请自立自强岗位的学生于2月20日前进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勤工助学系统,找到学院对应的岗位填写网上申请。学生在系统上提交上岗申请后,请各学院及时审核通过。
五、其他
“自立自强”勤工助学岗位要求工作时长与工资标准与其他校内固定勤工岗位一致,即每月工作时间不低于20小时,不超过25小时,36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