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学院2024年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郭林鸢 编辑:祝梦欢 上传:祝梦欢 审核:柯尊韬、孙阳光 发布时间:2024-10-15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威尼斯wns8885556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民大教学〔2024〕28号)《威尼斯wns8885556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适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专业口径和人才培养方向,提高学生专业兴趣、专业基础和自主学习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专业能力和就业能力,本着以学生为本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加强对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柯尊韬、帖军
副组长:王魏芳、田微、孙阳光、张潇
成 员:徐胜舟、彭川、王俊、康怡琳、樊金荣、王黎、雷声、王飚、莫海芳、沈易军、苏志俊、郭林鸢
2.大类专业分流工作考核专家组
组长:王魏芳 孙阳光
成员:蓝雯飞 孟博 张俊敏
二、分流原则
学院本科专业分流按照“自主申报、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专业发展”和“人选专业、专业选人”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学生意愿,专业录取时以志愿优先,对相同志愿的学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分流限定在就读的大类所含的专业内进行,不得跨大类选择其它专业。
按照《威尼斯wns8885556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22号)中学分清理工作的规定,对第一学年所修学分未达学校最低要求的学生,需按程序进行退学处理或申请继续留在大学一年级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不可参加当年的专业分流。
三、专业分流实施
1.专业分流对象
学院2023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类和自动化大类在籍在校,并且已经修读完大类培养专业第一和第二学期课程并取得相应成绩的学生。2022级及之前年级因休学、复学或留级编入2023级的学生,如已参与2022级专业分流则不再参与此次专业分流。
2.大类分流招生专业
计算机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包括以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人工智能4个专业。
自动化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包括以下专业: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2个专业。
招收条件如下:
专业名称 |
招收条件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023级计算机大类招生学生 |
软件工程 |
2023级计算机大类招生学生 |
网络工程 |
2023级计算机大类招生学生 |
人工智能 |
2023级计算机大类招生学生 |
自动化 |
2023级自动化大类招生学生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2023级自动化大类招生学生 |
招收人数如下:
专业名称 |
班级个数 |
招收人数 (总计) |
专业已固定人数 |
第一、二批次招收人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145 |
1 |
115 |
软件工程 |
4 |
135 |
6 |
102 |
网络工程 |
3 |
75 |
3 |
57 |
人工智能 |
2 |
60 |
1 |
47 |
自动化 |
4 |
135 |
4 |
104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1 |
40 |
1 |
31 |
注:1、2022级及之前年级因休学、复学或留级编入2023级的学生,如已参与2022级专业分流则不再参与此次专业分流,占用分流招收人数。各专业已固定人数已标注在上表。
2、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因特殊性质与高度专业性要求,不接收色盲或色弱学生。因此,对不能分流到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的自动化类学生请在11月1日17:00前向学院教秘办公室(9号楼221)郭老师提交书面申请及医院诊断证明(含近6个月三甲医院体检报告、以及高考体检报告或新生进校体检报告),逾期不予处理。
3.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模式
学院计算机大类和自动化大类招生对本科学生采取“1.5+2.5”的培养模式,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框架内不分专业,在顺利完成所在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综合自身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学业成绩等,于第三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第四学期进入分专业培养学习。
4.分流依据
原则:学生志愿与第一学年总评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大类每位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自动化大类每位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可填报1个志愿(附件),专业分流志愿必须在2024年11月1日17:00前交给辅导员老师。第一学年如有方案外、校外成绩需要置换、认定等处理的学生请务必于2024年10月23日前处理,因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影响总评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的学生后果自负。
4.1计算机大类分三个批次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
① 学生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人数 ≤ 该专业第一、二批次计划招收人数: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直接全部录取。
② 学生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人数 > 该专业第一、二批次计划招收人数:以学生第一学年总评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由高至低依次录取,直至达到该专业第一、二批次计划招收人数为止。且该专业不参与第二批次录取。
(2)第二批次录取
对于第一志愿落选的学生,自动按第二志愿进行调剂,调剂方案如下:
① 学生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总人数 ≤(该专业第一、二批次计划招收人数 – 该专业第一批次已录取人数):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直接全部录取。
② 学生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人数 >(该专业第一、二批次计划招收人数 - 该专业第一批次已录取人数):以学生第一学年总评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由高至低依次录取,直至达到该专业第一、二批次计划招收人数为止。
(3)第三批次录取
依据各专业拟招收总人数与第一、二批次已录取人数差额,学生随机分配至各专业。
若出现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导致人员名额发生改变,第一、二批次招收人数则做出相应调整。
4.2自动化大类分二个批次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
① 学生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人数 ≤ 该专业计划招收人数: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直接全部录取。
② 学生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人数 > 该专业计划招收人数:以学生第一学年总评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由高至低依次录取,直至达到该专业计划招收人数为止。
(2)第二批次录取
依据各专业拟招收总人数与第一批次已录取人数差额,学生随机分配至各专业。
若出现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导致人员名额发生改变,第一批次招收人数则做出相应调整。
5.分流时间节点及具体工作
序号 |
工作事项 |
程序要求 |
时间安排 |
责任单位 |
1 |
确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
1.根据分流原则确定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
10月20日前 |
学院 |
2.各专业制定专业分流预案,包括报名条件及考核办法 |
各专业 |
|||
3.学院汇总制定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并通过本单位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经公示无异议,报教务处备案执行。 |
学院 |
|||
2 |
宣传动员 |
按照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动员活动 |
10月28日前 |
各专业 |
3 |
实施专业分流具体工作 |
1.组织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
11月2日前 |
学院 |
2.在“双向选择”和学院调剂的原则下,各专业确定专业拟分流学生名单 |
11月13日前 |
学院及各专业 |
||
3.学院公示专业拟分流结果,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专业拟分流结果有异议的,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出,领导小组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告知当事人。 |
11月19日前 |
学院 |
||
4.将公示无异议的专业分流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教务处。 |
12月2日前 |
学院 |
四、分流要求及其它事项
1.专业分流前,各专业积极宣传,认真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引导学生充分分析自身条件,了解各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就业前景,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及方向。
2.学生填报志愿之前务必与家长进行沟通,学生填报志愿表签字确认时,默认该生已经与家长完成了沟通。公示完毕,上报教务处后不再更改专业志愿。
3.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完整、不规范者,视为默认服从调剂,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调剂分配。
4.对专业分流后的学生按照新专业重新编排班级。学院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5.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其他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大类招生的学生只有一次分流机会,后期调换专业须按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和学院转专业相关通知进行。
6.计算机科学学院对本细则具有最终解释权。
7.本方案公示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出,领导小组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告知当事人。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43045
办公地点:9号教学楼221办公室
附件.计算机科学学院2023级大类专业分流志愿表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