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9号)(见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申报范围是数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含药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类别,且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申报条件
(一)目标“高”,致力于培养未来世界领跑者。基地育人目标符合拔尖计划2.0的定位,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能够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医学科学家。
(二)基础“实”,人才培养改革成效显著。申报学院能把握人才培养改革方向,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学生考核方式等方面开展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已开展拔尖学生培养的前期探索,申报基地涉及的专业领域教学改革成效显著。
(三)模式“新”,厚植英才成长土壤。生源整体质量高,能够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深入探索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三制”交叉融通的创新育人模式。探索中西贯通的现代书院制,注重“浸润”“熏陶”“养成”“感染”“培育”;探索导师制,吸引理念新、能力强、肯投入的优秀教师集群参与计划;探索学分制,以学分积累作为学生毕业标准,为优秀学生早成才、快成才提供制度安排。
(四)保障“优”,打造英才培养绿色通道。申报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知名学者和教学名师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为计划实施提供组织支持。能够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推进制度创新,建立拔尖人才培养的质量监测与持续改进机制。能够统筹各类资源支持拔尖人才培养。
三、申报数量及校内选拔
学校可向教育部申报1个基地。如提交申报材料的学院多于1个,则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学院须撰写基地工作方案(见附件2),填写《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数据采集表》(以下简称《数据采集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基地工作方案须盖学院公章,连同《数据采集表》、支撑材料一并平装成1册,于2021年5月31日前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4-425室)。
(三)盖章后的基地工作方案,连同《数据采集表》、支撑材料一并扫描制成PDF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专业+基地工作方案”(不超过20M,全部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档),发送至jwczyk@scuec.edu.cn。
联系人:宋荣、郭敏,联系电话:72879。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2.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工作方案
3.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数据采集表
附件1-3.zip
教务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