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情况
此次共有9个学院申报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教研室名称 |
带头人 |
建设主体 |
建设范围 |
建设内容 |
1 |
法学院 |
宪法学教研室 |
潘红祥 |
课程(群)教学类 |
全国性 |
文科类 |
2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古代语言文学与中华文化传播 |
谢荣娥 |
课程(群)教学类 |
全国性 |
交叉类 |
3 |
美术学院 |
民族传统工艺数智营造 |
夏晋 |
专业建设类 |
全国性 |
文科类 |
4 |
管理学院 |
跨学科融合的民族院校会计学专业虚拟教研室 |
翟华云 |
专业建设类 |
全国性 |
文科类 |
5 |
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吴开松 |
专业建设类 |
区域性 |
文科类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教研室 |
杨金洲 |
课程(群)教学类 |
区域性 |
文科类 |
7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民族院校应用化学虚拟教研室 |
黄涛 |
专业建设类 |
全国性 |
理学类 |
8 |
生命科学学院 |
民族高校生物科学类专业虚拟教研室 |
刘新琼 |
专业建设类 |
区域性 |
理学类 |
9 |
药学院 |
民族药学虚拟教研室 |
黄先菊 |
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 |
全国性 |
医学类 |
(以学院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二、 评审指标
(一)推荐指标:2个。
(二)校内选拔方式:学校拟从9项中立项5项为首批校级虚拟教研室,其中得票最高的2个拟推荐教育部。
三、 评审原则
(一)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省级以上)、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国家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以上重叠多者优先)。
(二)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鼓励建设区域性虚拟教研室和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三)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重叠者优先)。
(四)虚拟教研室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同时积极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
四、 评审及推荐方式
(一)专家网络评审。
(二)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坚持回避原则。
(三)按照得分高低依次推荐指标范围内的项目,并立项校级虚拟教研室。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书面反映,联系电话72879。
特此公示
教务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