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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推荐评审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9 浏览次数:


一、 申报情况

此次共有9个学院申报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情况见下表。

序号

申报单位

教研室名称

带头人

建设主体

建设范围

建设内容

1

法学院

宪法学教研室

潘红祥

课程(群)教学类

全国性

文科类

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古代语言文学与中华文化传播

谢荣娥

课程(群)教学类

全国性

交叉类

3

美术学院

民族传统工艺数智营造

夏晋

专业建设类

全国性

文科类

4

管理学院

跨学科融合的民族院校会计学专业虚拟教研室

翟华云

专业建设类

全国性

文科类

5

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吴开松

专业建设类

区域性

文科类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教研室

杨金洲

课程(群)教学类

区域性

文科类

7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民族院校应用化学虚拟教研室

黄涛

专业建设类

全国性

理学类

8

生命科学学院

民族高校生物科学类专业虚拟教研室

刘新琼

专业建设类

区域性

理学类

9

药学院

民族药学虚拟教研室

黄先菊

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

全国性

医学类


    (以学院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二、 评审指标

(一)推荐指标:2个。

(二)校内选拔方式:学校拟从9项中立项5项为首批校级虚拟教研室,其中得票最高的2个拟推荐教育部。

三、 评审原则

(一)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省级以上)、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国家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以上重叠多者优先)。

(二)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鼓励建设区域性虚拟教研室和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三)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重叠者优先)。

(四)虚拟教研室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同时积极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

四、 评审及推荐方式

(一)专家网络评审。

(二)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坚持回避原则。

(三)按照得分高低依次推荐指标范围内的项目,并立项校级虚拟教研室。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书面反映,联系电话72879

特此公示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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