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威尼斯官网将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3届及以上毕业生的专业可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上须填写2018-2020年就业数据)。

二、推荐数量

每个学院可推荐不多于2个符合条件且属于不同专业类的专业。

三、 评审指标及方式

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指标不多于22个。如申报的专业数超过22,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以专家评审结果为推荐对象。

四、 评审原则

(一)公平原则:综合考虑专业建设历史、师资条件、办学成果、优势特色等因素,优中选优;

(二)统筹原则:1.优先支持已获得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2.积极支持国家战略急需、区域发展急需的特色优势专业;3.同等条件下向暂未获得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倾斜;4.同等条件下向师生人数较多、专业较多的学院倾斜。

五、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申请书》和《汇总表》各1份。112日上午11时前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4号楼425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jwczyk@scuec.edu.cn

(二)网上填报

获得推荐资格的专业,须在1111日前完成网报,网址是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 (heec.edu.cn)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宋荣,郭敏。

联系电话:027-67842879


附件:

12021年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2021年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11028

编辑:宋荣   审核:黄迎新   上传: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