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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5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管理,积极推进课程考核改革,提高课程考核质量,发挥课程考核的检测、诊断、导向、评价、反馈等功能,学校将对各学院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与内容

按照《威尼斯wns8885556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9〕10号)的要求对照考试质量专项检查观测点(见附件1)检查试卷命题、评阅、成绩评定、归档等规范和试题内容、题量、分值、难易程度等两方面内容。

二、检查时间与范围

     (一)检查时间

11月20日-12月10日

     (二)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各学院自查与督导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各学院以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自查。检查范围包括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所有课程,自查课程数量不低于当学期开设课程教学班数的5%;同时应抽取至少一门专业核心课程近三个学年的教学班试卷进行深度分析;

第二部分:各级督导根据考试质量专项检查观测点的观测标准进行常态监测和质量诊断。督导抽查范围为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各学院所有课程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个课堂,按照考试专项检查抽查目录(见附件2)抽查试卷档案材料。

三、检查结果

本次考试质量专项检查结果不做评比,只反馈各学院检查的客观状态和数据,以点带面,推动各学院重视课程考核的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学院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学院应结合《威尼斯wns8885556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根据学科特点,分别找出在加强过程考核和保证课程期末考核质量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和推广。

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级督导填写《 2020-2021-2学期试卷抽样检查表》(见附件3),撰写《 2020-2021-2学期期末课程考核专项检查情况总结》材料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学院。总结材料中应包括督导学院所抽查课程总体考核现状、期末试卷现状、问题分析、改进措施及优秀经验推广等方面内容。

附件1   考试质量专项检查观测点

附件2   考试专项检查抽查目录

附件3    2020-2021-2学期试卷抽样检查表

教务处

2021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