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80号)要求,学校成立了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并制定了《关于推荐申报第九届湖北省教学成果奖的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请各单位在1月24日上午12点前提交第九届湖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数量
在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准备阶段,各学院(部门)在2020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基础上整合的25项成果,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具体见附件3。
二、材料要求
1.《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的PDF版和excel版。《推荐汇总表》中“推荐单位(盖章)”处需要加盖学院公章,盖章后扫描为PDF版。
2.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写完整的《推荐书》《申请简表》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推荐书》不用盖章和签字,“四、推荐意见”处留白。
三、提交方式
请各学院(部门)在1月24日上午12点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jwczyk@scuec.edu.cn。
联系人:宋荣,郭敏;联系电话:72879。
附件: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2.关于推荐申报第九届湖北省教学成果奖的工作方案
3.第九届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
4.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5.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6.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教务处
2022年1月20日
编辑:宋荣 审核:黄迎新 上传: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