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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更新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数据及协议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浏览次数:

教务处将向各学院采集2022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据,并完成本年度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备案工作。

工作步骤

第一步:根据实践科提供的2021年采集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据,请各学院在2021年数据的基础上进行2022年的数据填报(更新),请于930日前将填报数据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返回实践科;

第二步:第一步数据采集完成后,实践科会根据全校基地数据对已有协议进行理并反馈,大家再根据实践科反馈的情况表,把需补交(或更新)的协议交实践科备案,此阶段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填报说明

1.此次数据采集除个别项目按照“学年”统计(第5条),其他项目按照时点统计,即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9月30日。

2.此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据是以专业为维度填报,各院系各个专业使用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同一基地可以在不同专业之间重复填报。

3.此次包含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填报。校内基地面向专业统一填报“不限定专业”,专业代码为“000000”。

4.创业实习基地定义: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与校外联合建立的创业实习基地。该指标填报请在“是否是创业实习基地”栏下拉框勾选“是”或“否”。

5.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定义:指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遴选建设的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等。该指标填报请在“是否是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栏下拉框勾选“是”或“否”。

6.当年接纳学生总数:指该基地学年度接纳的该专业学生总人次数,按照“学年”统计,即20219月1日至20228月31日。

7.每个实习基地请在“2022年基地状态栏”在下拉框“停用、在用、新增”勾选一项。注:专业新增实习基地直接新增条目并填报所有带“*”项,并在“2022年基地使用状态栏”在下拉框勾选“新增”进行数据更新。不得删除已有数据。

8.红色标记实习基地为2021年数据采集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向教务处陆续交过协议的新增基地,请根据面向专业新增条目并补全所有带“*”项。

9.2022年新增的“访企拓岗”基地数据请注意及时更新提交。

10.此次数据采集请各学院于930日前将填报数据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返回实践科。

11.新增基地同时注意未用基地的清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