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在线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校级在线课程建设项目工作。现对申报课程项目进行公示,并就具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课程建设项目按规定的建设要求与设计标准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并及时上线运行,上线平台须为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申报课程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运行一个教学周期。
2.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并在规定时间上线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运行一个教学周期后,则认定该项目为2023年校级在线课程,认定的课程须确保未来3年可面向本科生开设并进行教学活动;未按期完成建课并上线运行的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课程项目。
3.学校鼓励学院自主开展在线课程建设工作,挖掘优质课程资源,自主建设课程达到校级在线课程认定条件的,则被认定为校级在线课程项目。
4.为推进在线课程建设,学校将邀请课程制作服务公司进校开展宣讲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课程建设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邮箱:306336155@qq.com
教务处
2023年6月9日
编辑:杨兵 审核:杨春洪 上传: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