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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附件1)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第十九届)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申报工作。

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2),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老师。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5.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人,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最终全校确定1人作为候选人推荐至国家民委。

二、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申报的人员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附件3)第一至八项的内容,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请各单位于829日(星期二)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教务处专业建设科4号楼425室)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秦君。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专业建设科联系电话:67842879

 

附件

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教务处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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