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年度的教学院长管理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团队建设经费、专业建设经费、虚拟教研室建设经费、实验班建设经费将合并拨付给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
为保证2023年度下半年相关教学经费的顺利下拨,请各学院于11月13日(周一)下午4点前报送此项经费的负责人信息(附件1),每个学院只限报送1位教学副院长为经费负责人。
纸质版(签字盖章)交4-425专业建设科,电子版发送jwczyk@scuec.edu.cn,邮件以“所在学院——2023年基层教学组织管理费(含实验班)经费负责人信息”方式命名。
附件1:2023年基层教学组织管理费(含实验班)经费负责人信息表
教 务 处
2023年11月12日
编辑:秦君 审核:陈晓希 上传: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