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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基层教学组织管理费(含实验班)经费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23年度的教学院长管理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团队建设经费、专业建设经费、虚拟教研室建设经费、实验班建设经费将合并拨付给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

为保证2023年度下半年相关教学经费的顺利下拨,请各学院于11月13日(周一)下午4点前报送此项经费的负责人信息(附件1),每个学院只限报送1位教学副院长为经费负责人。

纸质版(签字盖章)交4-425专业建设科,电子版发送jwczyk@scuec.edu.cn,邮件以“所在学院——2023年基层教学组织管理费(含实验班)经费负责人信息”方式命名。


附件1:2023年基层教学组织管理费(含实验班)经费负责人信息表



   

                           20231112



编辑:秦君    审核:陈晓希     上传: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