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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查)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查)工作将于2024年1月进行。为顺利完成本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期末考试(查)工作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规范实施,确保考试(查)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考试(查)工作相关制度文件为《威尼斯wns8885556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9〕10号》《威尼斯wns8885556本科课程线上考核工作细则》《威尼斯wns8885556考场规则》《威尼斯wns8885556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

、时间安排

 (一)集中考试。2024年1月2日至1月12日为集中考试周时间,集中考试周期间每天可安排考试(查)时段为: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晚上 18:40--20:40。

 (二)分散考试。2023年12月15日前结课的课程,原则上在结课后完成该课程结课考试(查)工作。

 (三)按照《关于部分调整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十七、十八周不安排考试。

三、排考要求

 (一)公共课考试(查)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考试(查)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其他课程考试(查)时间由各开课教学单位合理安排。

 (二)所有考试(查)任务至少应于考前1周编排完成并提交,提交后的数据不得再次编排。

 (三)线上方式完成课程结课考试(查)的课程,按“威尼斯wns8885556本科课程线上考核工作细则”(网址:/jwc/info/1010/2590.htm)规定执行。

 (四)各开课教学单位在排考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1.统筹兼顾,合理分配考试时间,避免发生学生课程考试(查)时间冲突或安排分布不均现象;

2.集中考试的公共课及跨学院跨专业的课程排考,须于12月15日前完成;

3.其它专业课程的排考,须于12月22日前完成;

4.考场资料配备与各级巡视安排,须于12月27日前完成。

四、试卷交印

 (一)考试周集中考试的公共课,须于12月8日前交印试卷;考试周集中考试的专业课,须于12月15日前交印试卷;其它各类分散考试课程,须于考前2周交印试卷。

 (二)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并签字后,由所在教学单位指定专人报送教务处统一印制。课程应考学生人数在50人及以下的,从A、B卷中随机抽取1套试卷印制;课程应考人数在50人以上的,按A、B卷印制。试卷需配答题纸的,须在试卷印制申请单上注明。试卷用B5纸打印,打印的试卷要整洁、干净、清楚,图表清晰。

 (三)期末考试(查)试卷,一律禁止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阅卷成绩评定、成绩复查

 (一)成绩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9日晚23点55分,为顺利完成毕业审核工作,毕业班学生成绩应尽早录入。教师成绩提交后学生即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本学期课程成绩,成绩录入相关说明可查看《教务系统(师生端)成绩录入(新版)及成绩变更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2)。

 (二)对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查)成绩有异议的,学生本人可按《威尼斯wns8885556学生复查试卷管理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9〕11号)有关规定于有效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组织与宣传

 (一)各教学单位考前须对学生加强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威尼斯wns8885556考场规则》(见附件3)、《威尼斯wns8885556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7〕38号)等文件,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查)的重要性和违反考纪考规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

 (二)教职工须承担本单位统一组织安排的监考工作,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不按时到场或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威尼斯wns8885556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民大教学〔2006〕29号)处理。

、其它

 (一考试周期间,各教学单位每日须安排1名班子成员参加巡视工作;教学秘书在学院值班,处理考试(查)工作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不参加监考工作。

 (二)任课教师须至少提前一周告知教学班所有学生课程考试(查)时间及考试(查)方式;学生可通过威尼斯wns8885556信息门户http://my.scuec.edu.cn/[各类应用]中的教务系统(师生端)查询有关课程考试(查)相关信息。

 (三)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或向教务处考务科咨询。



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

编辑:万杭         审核:李明立       上传:万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