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度工作部署,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湖北高校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4〕9号)要求,学校现开展2024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范围及数量
1.课程类型范围。申报课程范围为列入现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高校本科课程,包括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创新创业课、学科交叉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申报的课程类型为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五类。
2.申报数量。各学院要严把课程质量关,择优推荐课程。学院可推荐课程数量以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中学院开设课程总门数为基础,具体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3。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有关“推荐条件”的要求。
2.截至2024年6月,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每门课程根据开设实际情况,只能从“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等申报信息须与学校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一致。
3.申报课程负责人须是威尼斯官网正式聘用教师,原则上应为专任教师,是本专业专家、名师或骨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4.申报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其中有相关选用要求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5.各学院要根据工作要求,对所推荐课程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课程质量。
(二)其他相关要求
1.除以上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线上一流课程
①课程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2号)中对课程团队、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课程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应用效果与影响、课程平台支持服务等6方面的要求。
②课程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开放、共享,有必要的教学支持服务。课程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应用。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③课程须通过课程平台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教学团队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④课程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在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示范引领性强。
⑤截至2024年6月,申报课程须在全国主要公开课程平台或湖北高校课程共享联盟(“楚课联盟”)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慕课。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
⑥申报课程名称、课程团队主要成员须与主要开课平台显示情况一致,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与申报课程高校一致。
⑦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无完整教学过程及教学条件或在主要开课平台无法正常显示完整内容及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得申报。
(2)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①线下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鼓励线下课程借鉴线上教学经验成果,有效运用智慧教室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②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合理分配学时,有效利用线上优质资源,并结合线上线下实际开展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学校应有相应政策支持并在教学管理制度中保障和体现。
③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社会实践课程的建设重点是优化教学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①课程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要求的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实验研发技术、开放运行模式、实验教学队伍、实验评价体系、实验教学效果等8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同时,还应契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技术发展方向,在推进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相结合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和前景,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和专业教学需求。
②申报课程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的专业课程。虚拟仿真设计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③虚拟仿真实验须为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以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④虚拟仿真实验应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经过2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或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⑤申报课程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禁止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课程所属高校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鼓励课程高校享有独立软件著作权。
⑥课程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实验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⑦如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高校及课程团队须承诺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要求,将省级课程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联通并展示课程。
2.不得申报的情形:
①已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含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课程,不论是何种课程类型,都不得再申报为其他类型省级一流课程。
②申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
③申报高校在政治审查时发现申报课程内容存在涉密、思想性、科学性问题,或有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内容问题的。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
①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体现学校办学定位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
②围绕国家和省重点发展的人工智能、芯片、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高水平课程。
③根据专业特点和发展趋势,高度重视夯实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反映专业领域最新发展和前沿成果,注重实践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提供全面、系统、实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核心课程。
④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积极应用其他高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优质资源开展数字化教学转型的课程,以及成效较好的自建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
⑤依托湖北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开设课程或选用其优质课程资源,积极开展智慧教学改革探索的自建课程。
⑥鼓励历届教学标兵、教学先进个人获得者,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国家级、省级获奖教师申报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教师应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1)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根据申报课程类别填写对应申报书(附件4-附件8)。
2.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书,填写《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6月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5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和汇总表(一式1份,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等请分别制成PDF文件,附件材料参照《附件12: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附件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提交至教务处课程建设科。
3.校内申报工作无需提供“说课”与课堂实录等视频材料。
联系人:杨兵 纪宏璠
联系电话:67842586
电子邮箱:306336155@qq.com
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
作者:杨兵 编辑:耿亮 审核:胡军浩 上传: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