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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本学期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学校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政策主要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威尼斯wns8885556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民大教学〔2024〕28号)《威尼斯wns8885556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等相关文件。(以上有关政策文件内容可通过学校教务处网页主页“管理文件汇编”栏查阅)

二、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适用对象

2023级按大类招生且定于本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的大类在籍在校本科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相关教学单位要成立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须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大类专业分流的领导和考核工作。

(二)精心组织,规范实施。相关教学单位要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周密的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经过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严格规范执行。

(三)广泛宣讲,学生知晓。相关教学单位要组织开展专业分流政策和专业情况宣讲,确保学生知晓分流政策,了解专业情况,引导学生从自身兴趣出发选报专业。

(四)双向选择,有序分流。按照“人选专业、专业选人”的原则,相关教学单位在深刻领会《威尼斯wns8885556学科专业转型升级与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大类各专业教学条件、就业升学以及往年分流情况等,科学研究制定大类各专业分流指标,严格按照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有序确定拟分流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特别提示。

1、大类专业拟分流结果须由考核专家成员签名,分流工作中的各类材料须做好记录和存档,留档备查。

2、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按工作安排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

(六)其它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安排

(一)各有关教学单位须于10月25日前,结合本单位实际,完成本单位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公示等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招收专业、招收人数、招收条件等相关内容。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内容经本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须通过本单位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方案经公示无异议,报教务处备案执行。

(二)各教学单位须于11月19日前完成有关大类专业分流方案与政策宣讲(应使每名当事学生均知悉)、志愿填报、专业分流、名单公示等工作。专业拟分流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若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各单位按规定程序解决。

(三)各教学单位须于12月2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专业分流结果经本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教务处,报告内容应包括分流过程、公示情况和拟分流学生名单等,并于教务系统中做相应处理。

(四)12月10日前,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大类专业拟分流学生名单,经复核审定后报校领导审批。

 

 

                                                                       威尼斯wns8885556教务处

                                                                         2024年10月12日


编辑:陈慧  审核:李明立  上传: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