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学院教学秘书通过OA系统向教务处提出变更申请。
2.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相关业务科室做变更。
3.相关业务办理人员打印“交办协办单”存档。
二、具体要求
在提交申请时,学院须说明以下内容:教研室(或专业)名称、原负责人、拟任负责人、变更原因等信息。
范例
标题:关于**学院变更教研室主任的申请
教研室名称:******
原负责人:******(工号:******)
拟任负责人:******(工号:******)
三、操作步骤
1.路径是:信息门户-OA系统-“公共事务”-“交办协办”。
2.进入“交办协办”页面后,点击“发送列表”,再点击“新建”,进入编辑页面。
3.在编辑页面,逐项填写所需内容(见范例)。
4.在“主办”栏点击蓝色图标,将文件传阅的方式由“并”改为“串”。
5.点击联系人图标,依次选择主办人员,先选择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院长、书记,再选择教务处专业建设科工作人员、分管副处长、处长。
四、相关说明
1.线上审批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节假日、寒暑假顺延。
2.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专业建设科联系。联系电话:7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