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今年推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院此次推免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田恩舜
副组长:罗建河
小组成员:洪雷 孙冰 薛忠祥 赵冬梅 黄传慧 汪丞
秘书:王丽
二、学院推免实施细则
根据《威尼斯wns8885556关于做好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突出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及其他特长的考察,同时加强对学生政治思想的考核,在严格执行学校文件的基础上,特制订我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一) 学院2022届推免生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不分开报名,学生自己选择报不同类型,条件一致。
(二) 名额分配:我院今年共7个推免名额;按照推免百分比分配到学院各专业方向,同时保证各专业方向不少于1个名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学院的推荐和候补名单按1.2倍确定初选名单,并报候补顺序。(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候补排名方式为学院排名,不分专业。)如有放弃或取消资格的,后面不分专业按候补顺序递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学业成绩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
学生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考核成绩=学业成绩×85%+综合测评成绩×7%+奖励分成绩×8%。
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学科竞赛奖项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等,学院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但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加分项目申请表见附件4)
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打分。
学生各项成绩一律保留两位有效小数。(见附件5: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
四、推免生报名资格条件
(一)推免生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① 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② 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且专业排名在前15%之内。
③ 国家大学英语(含小语种)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426分)。
(二)特殊人才报名的资格条件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具体条件按照《威尼斯wns8885556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6)12号)规定执行),由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3名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学院综合排名,并占用学院推免指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作为学生个人的成果、奖项用以申请推免资格。(特殊人才推免申请表见附件2)
五、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安排,我院推免相关日程如下:
(一)9月11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公布实施细则。
(二)9月12日(6点—23点55分),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特殊人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地点:15-719办公室,学院接收材料时间截止9月13日9:00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三)9月13日-15日,审查申请学生资格、计算学业成绩、组织综合测评、认定奖励加分等。学业成绩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从9月10日至推免工作结束这段时间,不处理2018级本科生成绩录入、置换、认定等相关事宜),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且奖励加分项目须由学院初审后汇总,并填写《2022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附件4)后统一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专利及竞赛类奖励分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论文类奖励分由科学研究发展院负责,表彰类奖励分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对于以特殊人才申请的学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需将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有特殊人才的,学院在9月13日,将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申请表、奖励加分汇总表报教务处,并附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复印件。
学院将审核通过特殊人才申请表、奖励加分汇总表报教务处,并附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将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核实更正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报名所填各项信息,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计算),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候补排名方式为学院排名,不分专业。)并于9月14日-9月16日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内容包含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奖励加分成绩)。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四)9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测评:申请人准备5分钟的PPT,就专业素质(包括专业基础和创新创业能力)、科研素质、政治思想素质(包括政治学习、品德修养、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等)、身心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四个环节进行汇报,专家就以上内容质疑和提问后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每个环节各占比25%。申请了奖励加分项目的需要在PPT中有所体现,并交奖励加分项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综合测评地点:教育学院727会议室。
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须持身份证于14:00到场抽签、拷贝PPT。
综合测评事宜不再另行通知。缺席、迟到都视为自动放弃。
(五)9月16日上午下班前,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荐(含候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材料包括:同意推荐和同意候补学生的推免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同意推荐学生的推免生备案表的纸质及电子档(附件6)、以及同意推荐学生的成绩单PDF格式电子档。
(六)9月17日-9月23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经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七)9月24日,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将由学校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推免工作到此结束。
六、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下达推免生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且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的工作互不交叉。因此,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志愿。
(二)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三)学生登陆个人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学院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七、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
教育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