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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白云    来源:湖北省科技厅    时间: 2024-09-30


一、时间安排:

1.2024101612:00点前:各单位对申报材料及项目组成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科发院。

需要提交的材料:《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科发院,逾期不予受理

2.2024101817:00点前:科发院将纸质盖章版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返回至申请人。

3.202410202300前:申请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按照要求将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以PDF文件格式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二、特别注意: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已申报了2025年度省基金其他类型项目(含青年、一般面上、杰青、创新群体、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此次联合基金项目。同一人员同一年度申请(含参与申请)省联合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负责人累计不得承担超过2项省联合基金项目(含省联合基金所有项目类型)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包括人才类项目和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联合基金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或项目无故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依托单位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且必须将加盖合作各方单位公章的合作申报协议(明确项目实施的任务分工、项目经费分配等内容)作为附件上传系统,未上传的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非属地的依托单位申报黄石、襄阳、恩施、十堰、宜昌、黄冈、咸宁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合作单位中必须有1家是该属地的事业法人单位或具有省基金依托单位资质的企业。非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依托单位申报智慧交通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合作单位中必须有1家是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


联系人:白云 电话:67842040


附件关于发布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4年9月30日



   责编:张泽会    审核:李金    上传: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