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湖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聚焦优势领域加快国际科技合作“布点组网”,鼓励和支持省内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国际创新合作平台,根据《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科技厅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单位和国合基地负责人应当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申报单位还应满足分类指导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单位的主要海外合作单位,应当对申报单位的本次申报活动不持异议。
二、申报材料
以下所有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为一册,一式三份:
(一)《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含承诺书)
(二)《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
(三)申报单位自愿附加提供的其他与申请直接相关的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包括但不仅限于合作协议、专利证书、奖励证书、许可证书、主流媒体报道等文字和图片。
三、其他要求
(一)所有扫描件均应为原件的清晰彩色扫描件,以方便评审专家在线阅读;仅有清晰传真件、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再彩色扫描。
(二)支撑材料涉及网页截图的,应为包含地址栏、可见完整网址的彩色图片。
(三)《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模板和《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的空白电子文档可以从湖北政务服务网或者湖北科技一网通系统查询下载。
(四)请各单位于2024年7月2日前将推荐公函、《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等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科发院。
联系人:窦赛 67843847
参考文件: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2〕6号)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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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1 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docx.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