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湖北省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稳妥做好2020年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特制定《2020年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学科专家等组成,具体领导、组织本一级学科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二)将本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分为若干工作小组,分工负责,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考试方式、时间
(一)考试方式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降低感染风险,2020年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集中举行外语和专业课的线下笔试,调整为网络远程考核方式。初试和复试均以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合并进行。
网络远程考试主平台选用“ZOOM”,考生使用“双机位”参加考试。学院将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考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须提前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6月20日-6月22日,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待抽签后确定。
三、考试内容
(一)初试
1.初试内容为三个科目,分别为英语、专业课1和专业课2,以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每门课满分100分。初试实行结构化试题,每位考生随机抽取一套试题,包括英语、专业课1、专业课2三个科目试题,按照顺序依次作答。
2.外国语考核语种为英语,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方式为:考生根据随机抽取的题目,朗读、翻译并谈谈对材料的理解。
3.专业课试题以《威尼斯wns8885556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所列中国语言文学的参考书目为主要参考。专业课题目主要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试开始前根据报考专业随机抽取。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为综合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满分100分。复试的方式为:复试小组成员阅读考生所提供的各项综合材料,结合综合材料提问,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评分。
请考生在6月17日前将本人相关综合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840082994@qq.com,综合材料以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方式命名,具体包括:
1.考生个人简历1份(第一页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基本信息,作为封面,第二页之后为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个人学籍学位证明材料。
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扫描件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
4.拟攻读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6.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电子版。
包括科研论文、专著、合著、教材、获得科技奖励、代表性作品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论文须注明作者排序、论文级别,如CSSCI、CSSCI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专著、合著、主编教材等须注明作者排序、所撰写的字数等)。
7.外国语水平证书。
8.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9.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成果。
10.威尼斯wns8885556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面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四、考试组织
(一)成立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文艺学与中国现当代文学4个专业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是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每个专业考核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包括指导教师在内),负责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参与外语水平测试的面试教师为3名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二)考生进入考场须按照指令向考官出示身份证,在考官确认考生信息真实准确的情况下方可开始考试。
(三)复试时加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
(五)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初试科目教师评定成绩之和÷初试教师人数。
复试成绩=复试科目教师评定成绩之和÷复试教师人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成绩合格线
普通计划考生:外语合格线:50分;专业课合格线:60分;综合测试合格线:60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语合格线:40分;专业课合格线:60分;综合测试合格线:60分。
五、录取和监督
(一)2020年中国语言文字一级学科招生计划为15人,其中骨干计划2人。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考核结束后,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导师组意见等相关情况,在二级学科下按照各研究方向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调剂录取。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内,若二级学科专业某一研究方向没有合格考生或合格考生生源不足,可从该研究方向所属二级学科专业其他研究方向的合格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调剂录取;若仍不能满足需要,依照导师意愿,可在其它二级学科专业合格考生中调剂,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依次调剂录取。若仍然不能调剂录取到合适考生,该指标由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决定调剂给其他二级学科专业。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指标单列。在二级学科下按照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不能在普通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之间调剂录取。
(五)考生应符合报考资格,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初试、复试及入学资格。
(六)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在职人员须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全日制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导师书面承诺第一学年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八)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本一级学科招生考试录取细则、初试及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通过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汇总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九)违规处理。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过程中,必须严肃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的声誉。
咨询电话:陶老师027-67842715,13995691683
咨询QQ群:1097907471
学院监督电话:张老师027-67842701,18986000880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学校研究生院的文件为准。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0年6月12日
附件一:2020年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初试及复试考生名单.xls
附件二:拟攻读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