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理论结合实际,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论文)工作,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时间 |
事项 |
备注 |
2022年 10月27日 |
2023届毕业论文开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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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7-20日 |
开展中期检查 |
指导老师和学生开展自查,检查内容为论文工作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前期已完成工作的质量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学生须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记录表、提交中期检查。 |
4月24-26日 |
论文查重第一次检测 |
学生在系统提交论文后联系指导老师,审阅通过后系统即进行论文检测。每篇论文在答辩前给予两次检测机会(答辩后修改最终版还须进行一次检测)。 |
5月8-10日 |
论文查重第二次检测 |
此次检测结果将决定论文是否有答辩资格 |
5月11日 |
2023届毕业论文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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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前 具体时间待学校通知 |
论文抽检 |
学校将组织专家按各专业一定比例随机抽检论文,抽检不合格者延迟答辩。具体抽检安排另行通知。 |
5月15日 |
优秀论文答辩 |
各学院进行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并在系统中完成校优论文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5月17-19日 |
论文查重第三次检测 |
第三次查重版本需与最终装档版本保持一致 |
5月25日 |
抽检不合格论文二次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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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前 |
论文最终版上传和成绩提交 |
学生在系统中上传根据答辩小组意见修改后的最终版论文,同时进行检测。学院完成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提交工作。 |
二、相关说明
1.论文查重检测
(1)自2022届开始,所有本科生论文在大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平台内即可完成上传和检测,学校只采纳校内毕业论文管理平台的检测结果。
(2)所有学生在答辩前均有两次论文查重检测机会,所有学生须在答辩后提交最终版论文并再接受一次检测。首次检测结果供学生本人及指导教师参考;第二次检测确定学生是否有资格答辩;最终版检测是学生论文作为留档版本的最终检测。
(3)各学院在学校提供的参考范围(见表1)根据专业和学科的自身特点,确定检测“总文字复制比”标准。申请校级优秀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表1. 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性质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R) |
性质初步认定 |
处理办法 |
A |
R≤30% |
通过检测 |
正常答辩 |
B |
30%<R≤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修改后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申请进行答辩 |
C |
R>5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取消答辩资格 |
(4)查重检测结果达标是论文具有答辩资格的必要条件。未达标的论文必须修改或重做,修改后的论文须经指导教师严格把关,查重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能参与答辩。
(5)学校将以各学院最终版论文上传及检测完成情况,作为检查学院毕业论文管理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
2.论文抽检
本次论文抽检覆盖2023届本科毕业生全部专业,抽取比例不少于专业人数的10%,抽检名单由学校确定,抽检对象从系统内提交二次查重后的论文中提取。论文抽检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抽检结论分为正常答辩及延迟答辩两种。对延迟答辩者学院须给予不少于三周的修改论文时间,修改完成后再参加学院另行组织的答辩。
三、相关材料报送资料装袋存档要求(标准时间详见附件)
1.装订好的毕业论文正文一份;
2.材料册:包括
①封面
②开题记录表
③指导教师评阅表
④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
⑤第三次查重报告单(简洁)(指导教师需签字)
以上论文和材料册均一式二份,装入一个论文资料袋。(下载地址: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