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威尼斯wns8885556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民大教学〔2018〕17号)和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根据《威尼斯wns8885556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关于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24年本科数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组
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晖、胡军浩
成员:佘纬、夏永波、张军好、宋荣(学院纪委书记)、杨占英、叶小青、龙爱芳、谌永荣、贾小英、王维峰、张国东、李浩光
秘书:金铭、赵佳佳
考核专家组
组长:郭晖、胡军浩
副组长:佘纬、夏永波、张军好、宋荣(学院纪委书记)
成员:贾小英、王维峰、张国东、李浩光、黄浩
秘书:金铭、赵佳佳
二、分流原则
学院专业分流按照“自愿申请、择优录取、指导调剂、公开透明”的总原则进行。对专业分流进行适度引导和合理调配,使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激发专业提高办学质量的内生动力,确保学生培养质量和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尊重学生志愿,专业录取时以志愿优先,对相同志愿的学生按绩点排名依次录取,志愿匹配不成功的学生按随机原则由学院进行调剂分配。专业分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专业分流限定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四个本科专业进行,不得跨大类选择其它专业。
三、分流对象
分流对象为学院2023级数学类在籍在校,且符合学校成绩和管理相关要求的学生。2022级及之前年级因休学、复学或留级编入2023级的学生,如已参与先前专业分流,则不再参与此次专业分流。
四、分流程序
1、指导动员(2024年4月12日前)
工作组向学生公布专业分流指导性意见,通过专业分流动员会、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引导学生选择专业,并组织学生进行志愿预填报。
2、绩点排名公示(2024年4月16日前)
按照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对学生进行排名,并在学院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平均学分绩点相同者,按《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加权平均成绩高分优先排序,如仍排序相同,则按《解析几何》成绩高分优先排序。若未修过以上三门课程,按0分计算。
3、专业志愿填报(2024年4月19日前)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人按顺序填报三个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志愿不得修改。
4、专业分配(2024年4月30日前)
(1)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前提下,结合专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分配。
(2)每个专业录取名额的80%用于按“绩点优先原则”进行分配,剩余名额以调剂的方式进行分配。各专业80%的名额按照志愿排序从第一志愿录取到第三志愿,录满为止。
(3)“绩点优先原则”分配完成后,未确定专业的学生以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随机分配,并现场登记抽签结果。
5、结果公示(2024年5月7日前)
专业分流结果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实名申诉。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申诉学生。公示无异议的专业拟分流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分流指标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2023级本科专业分流指标计划表
专业名称 |
录取名额 |
80% |
20% |
小计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0 |
12 |
6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50 |
12 |
62 |
应用统计学 |
64 |
16 |
80 |
数据科学与 大数据技术 |
50 |
12 |
62 |
合计 |
214 |
52 |
266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024年3月26日
作者:金铭;编辑:佘纬;审核:郭晖;上传: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