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威尼斯wns8885556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29号)《威尼斯wns8885556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黎海波 汤振华
副 组 长:朱 磊 李建青
成 员:王依依 董梅昊
秘 书:苏 雯
二、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黎海波 汤振华
副 组 长:朱 磊 李建青
成 员:王依依 董 杰 金 瑶 董梅昊 张 星
秘 书:苏 雯
三、基本要求
1.允许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2024级专业学生转出,且比例不设上限。
2.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接受全校范围内2024级普通文理科本科生转入申请,不接受2023级学生转入申请。
3.在籍在校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转专业的限制条件(含转专业次数等)按民大教学〔2024〕29号文件规定执行。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马克思主义学院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生,不接受转专业调剂。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入选学校青马工程、骨干训练营、退役大学生等,可在转入过程中优先考虑。
6.所有申请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英语、语文)考试,转入计划名额的前120%学生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及学生身心素质,转入者复试成绩须大于等于70分。
7.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转入资格。
8.其他限制条件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填报志愿前请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
四、具体实施办法
1.转入。初试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转入计划名额的前120%学生参加复试;复试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120%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复试人数的75%(向上取整)。转专业学生的总成绩=英语*70%+语文*70%+复试成绩*60%。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转入计划名额原则上为2024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入学生总数的1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
2.转出。马克思主义学院允许转出学生比例不设上限,申请转出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且达到所转入学院的成绩要求。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专业转入和转出名额一览表
专业 |
年级 |
目前在籍在校总人数 |
拟招收人数占目前在籍在校总人数的比例 |
拟招收人数 |
可转出人数 |
思想政治教育 |
2024级 |
50 |
10% |
5 |
不限 |
思想政治教育 |
2023级 |
不招收 |
不限 |
3.测试方式
笔试+面试。
笔试: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语文笔试。申请转入的学生须自行留意学校的笔试通知。
复试:面试形式,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复试评分标准将于笔试成绩出来后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另文公布。学生须自行关注面试通知,以任何理由请假、迟到、缺席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
五、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15日—17日,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网上公示。
2.转专业学生于以下规定时间在本人教务系统中报名:
2024级学生网上报名时间:10月24日9:00至10月27日16:00 。
报名流程: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师生端)]→在[转专业报名]模块下进行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威尼斯wns8885556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签字。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于10月31日9:00至11月1日12:00持《威尼斯wns8885556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到1号楼401办公室教学秘书处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者过时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
3.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报名考生须参加转专业初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教务处安排后,在个人教务系统中自行查询)。
4.11月27日前,报名成功的学生参加教务处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待定,考试信息可在教务系统(师生端)查询)。
5.11月27日前,通过学校转专业统一笔试获得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复试资格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及地点将于学校转专业统一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上通知,请学生密切注意学院官网信息更新。在规定时间不参加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申请。
6.12月2日前,学院对拟录取学生名单通过学院官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若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学院按规定程序办理。
7.12月3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收(转入)学生名单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教务处。
8.后续工作按学校通知统一安排。
六、其他说明
1.本实施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冲突的以学校文件为准。
2.请拟转专业学生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网站和相关学院网站。马克思主义学院仅安排一次转专业复试,请及时关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未按时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本实施细则和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本实施方案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实名向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意见,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告知当事人。
联系电话:027-67842214 联系人:苏老师 地点:1号教学楼401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