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威尼斯wns8885556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为做好我院2023届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学院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开展中期检查
1.工作内容
学院统一组织指导老师和学生开展自查,检查论文工作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前期已完成工作的质量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
2.工作时间
2023年3月31日前,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深入学习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加强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教育,加强教师指导和保障学生投入。
2023年4月10日前,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毕业论文初稿或者写作大纲)。
2023年4月13日前,指导老师在系统中完成审核。
2023年4月15日前,学院自查完成情况。
(二)论文查重检测
1.工作内容
学生在系统提交论文后联系指导老师,审阅通过后系统即进行论文检测。每篇论文在答辩前给予两次检测机会(答辩后修改最终版还须进行一次检测)。
2.工作时间
①首次检测:
首次上传论文检测时间:2023年5月4日08:00至5月6日17:00。逾期无法上传。学生在系统提交论文后联系指导老师,审阅通过后系统即进行论文检测。首次检测结果供学生本人及指导教师参考。
②二次检测:
二次上传论文检测时间:2023年5月9日08:00至5月12日17:00。逾期无法上传。
请学生提交完成后及时通知自己的指导老师审阅并查看查重结果。第二次检测确定学生是否有资格答辩。
(三)论文抽检
窗体顶端
1.工作内容
学校将组织专家按各专业一定比例随机抽检论文,抽取比例不少于专业人数的10%,抽检名单由学校确定,抽检对象从系统内提交查重后的论文中提取。
论文抽检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抽检结论分为正常答辩及延迟答辩两种,抽检不合格者延迟答辩。待修改完成后再参加学院另行组织的答辩。
2.工作时间:5月18日之前完成。
窗体底端
(四)论文答辩
学院答辩时间:2023年5月20日-5月2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论文最终版上传和成绩提交
1.工作内容
答辩完后,学生应在此期间内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在教师指导下完成修改,修改后学生在系统中上传的最终版论文,同时进行最终版检测(最终版检测是学生论文作为留档版本的最终检测)。学院完成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提交工作。
2.工作时间:2023年6月1日前完成。
(六)论文评优
学院进行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并在系统中完成校优论文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相关说明
(一)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
1.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性质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处理办法 |
A |
R≤30% |
通过检测 |
正常答辩 |
B |
30%<R≤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修改后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申请进行答辩 |
C |
R>5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取消答辩资格 |
申请校级优秀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
2.说明
查重检测结果达标是论文具有答辩资格的必要条件。未达标的论文必须修改或重做,修改后的论文须经指导教师严格把关,查重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能参与答辩。
各位老师和同学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使用手册无法解决,可联系学院管理员王老师咨询解决,电话:67842665。
(二)学校论文抽检
论文校内抽检覆盖2023届本科毕业生全部专业,抽取比例不少于专业人数的10%,抽检名单由学校确定,抽检对象从系统内提交二次查重后的论文中提取。论文抽检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抽检结论分为正常答辩及延迟答辩两种。对延迟答辩者学院给予不少于三周的修改论文时间,修改完成后再参加学院另行组织的答辩。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3年3月20日
(责编:杨科,审核:陈祥军,上传: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