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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3级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3级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民族学与社会学院2023级大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组长: 陈祥军  钱文彬  

副组长:方长明  王璐璐

组员:闫天灵  刘宏宇 高晶晶  卢飞  齐子通

秘书:王莹  袁亚南

(二)考核专家组

组长:方长明  王璐璐

小组成员:闫天灵 刘宏宇 高晶晶 卢飞 齐子通

秘书:王莹  袁亚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生根据自身爱好及特长在所修读的大类中选择专业并填报志愿。

2.坚持统筹安排原则,学院根据专业教学条件、专业特色、学生就业等情况确定各个专业接受的学生人数上限。

3.坚持择优竞争原则,若志愿填报的学生人数超出专业接受的学生人数上限,根据各大类专业公布的程序择优录取。

三、社会学大类专业分流的程序

1. 社会学大类包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个专业,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接受的学生人数上限为70

2. 学生根据自身爱好及特长,在所修读的社会学类中选择1个专业(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填报志愿。

3. 若填报志愿人数超过专业接受的学生人数上限按照学生方案内成绩单学分绩点由高到低录取满为止。如学分绩点相同,按照公共必修和基础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未录取的学生自动转入另一专业,不再进行二次分流

四、历史学大类专业分流的程序

1.历史学大类含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两个专业,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接受的学生人数上限为45

2.学生根据自身爱好及特长,在所修读的历史学类中选择1个专业(历史学或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填报志愿。

3.若填报志愿人数超过专业接受的学生人数上限,则按照学生方案内成绩单学分绩点由高到低录取满为止。如学分绩点相同,按照公共必修和基础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未录取的学生自动转入另一专业,不再进行二次分流

五、时间安排

329日前,经报教务处备案同意后,发布大类专业分流通知和工作方案。

41日至4月21日,组织动员,各专业完成大类专业分流方案与政策宣讲、专业介绍与答疑。

4月22日至26日,志愿填报。

4月27日至4月30日,专业分流

5月6日前,名单公示。

5月10日前,结果报送。

六、附则

1.本实施方案中的学分绩点、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管理端导出数据为准。

2.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由领导小组负责答复。

3.本实施方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