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3级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在学生自愿填写专业分流志愿的基础上,我院对2023级大类学生进行了分流,分流后社会学专业70人,社会工作专业41人,历史学专业45人,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36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月6日至5月8日(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书面向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受理人:王老师,地点:5F-111,联系电话:027-6784262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