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减少待报废资产库存,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威尼斯wns8885556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民大发〔2019〕76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单位根据年初上报的《2023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明细表》中的报废计划,结合本单位资产使用实际,严格按照“使用人申请—专家鉴定—单位审批—学校审核”的程序开展资产处置工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按照过紧日子要求,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但仍具备使用价值的资产不予申请报废。
二、报废标准
1.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且出现老化、损坏严重无法修复,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
2.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市场型号淘汰、缺少主要部件无法再配,运转维护费过高的资产;
3.已超过使用年限,产品技术落后、运转耗能过高、使用效率低下的资产;
4.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列入淘汰产品目录,属于必须淘汰或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
三、处置程序
本次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在详细清点待报废处置资产实物的基础上,由资产使用人在学校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处置申请。部分历史原因无法追踪账目的资产,可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网站下载填报《威尼斯wns8885556资产报废申请单(无编号)》。
2.各单位进行统一初审,并组织3人以上专家小组进行报废技术鉴定,经院党政联席会或处务会讨论通过后,向国资处提交报废申请。
3.国资处汇总审核全校报废处置资产,组织单价10万元及以上大型资产校级处置论证,提请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平台申请处置。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处置汇总清单、报废申请表、院党政联席会或处务会会议纪要及相关论证资料,一并报送至国资处资产管理科(4号楼222室)。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及时传达学校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资产处置规划安排,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避免临时性大批量资产处置和随意堆放,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2.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牵头,指定专人负责,需对本单位报废处置资产做到心中有数,申请处置的资产务必账实相符。
3.各单位需提前将待报废处置的资产集中存放、统一保管,以便学校进行实物清点、核实。在核实过程中,如发现申请材料与资产实物不符、资产零散存放难以清运等情况,将不列入此次报废范围,并退回已报送的申请材料。
六、安全事项
1.各单位在申请报废前,必须对特殊仪器设备(如压力容器、存储生物安全材料或带有剧毒性部件的设备等)归类处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先行对危险源进行清除或无害化处理,避免造成没有必要的损失。
2.各单位待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中,含有大量可存储数据信息的科研仪器设备、行政办公和教学科研用电脑、网络服务器等资产。为防止发生数据未备份存储、数据泄露等信息安全事件给学校和师生造成损失,请各单位组织做好防范工作。具体如下:
①对待报废处置资产中原存储信息数据按照涉密、有价值、无价值等进行分类。做好有价值信息数据的备份存储工作,以防止信息数据遗失。
②对已备份存储后的有价值信息数据和无备份存储价值的信息数据,均进行全面的数据清除,彻底擦除待报废资产中可存储设备(如硬盘、闪存等)上的数据,防止信息数据泄露。
联系人:吴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67840895。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