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2023年“高顿之星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下发,请有意向申请高顿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认真阅读《管理学院“高顿之星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如下:
一、“高顿之星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管理学院大学二年级以上进步显著的学生,每年奖励人数不多于20名。奖学金的标准为1000元/人。
二、评选要求:自强自立,积极进取,评定学期无挂科课程;家庭户籍地来自西藏、青海、新疆、云南、甘肃、宁夏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同学优先,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各类困难生资助的同学不再予以资助。
三、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年级推荐,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请申请同学于2023年12月7日之前将附件1的纸质表和电子档交于各年级负责同学。
管理学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