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校级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陈述工作安排如下:
一、现场陈述安排
时间:2023年4月3日(周一)14:30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403
二、现场陈述名单
序号 |
主题 |
陈述学院 |
1 |
①恋爱与成长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2 |
公共管理学院 |
3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4 |
②校级“十佳心理委员”评选 |
管理学院 |
5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6 |
③寝室关系经营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7 |
预科教育学院 |
8 |
经济学院 |
9 |
④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12 |
⑤自拟主题-多彩心“晴”——5.25心理健康趣味游园会 |
教育学院 |
13 |
⑤自拟主题-“开心驿站”趣味体育素质拓展活动 |
体育学院 |
14 |
⑤自拟主题-想象性群际接触减少对肥胖人群的内隐偏见研究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5 |
⑤自拟主题-笑容感染你我他(她) |
美术学院 |
16 |
⑤自拟主题-解忧杂货铺”心理活动策划方案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三、其它要求
1、请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含活动项目拟开展的背景、计划等内容,陈述人请严格控制时间。
2、本次陈述及后续活动的组织人需为学院心理站副站长或负责本次活动的老师,不可由学生代替。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3月28日
(审核:李川国 编辑:丁太一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上传:丁太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