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和律师岗位上畅想和谐社会——记法学院93级朱珍华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06 浏览次数:

朱珍华,男,瑶族,1975年出生,湖南郴州汝城人,中共党员,1997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法学本科毕业后分配到公安系统工作,期间在长沙市中级法院调研一年,后在湖南师范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被聘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讲师,从事法学教学工作,主讲国际法学。系中国法学会、湖南省法学会会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感恩”母校之行的怀念

2007年5月2日,威尼斯官网法学院法律系93级校友齐聚母校,把酒言欢,共话师生情谊。当日,在学术交流中心,校友与昔日恩师一起,举行了毕业十周岁年师生座谈会。在人群中,我们寻觅到了朱珍华的身影,他正拿着摄像机记录座谈会的内容,镜头里,昔日恩师和同窗好友风采依旧,镜头外,朱珍华更是笑容满面。

后来朱珍华对我们说:“我们都已经到了中年,每个人的工作都很忙,但是同学聚会无论如何都得来,人生没有几个十年能让我们有这样的机会重聚。”

聚会中,昔日同窗好友一起寒暄、嘻笑,似乎又回答了十年前。那时,刚满18岁的朱珍华以第一名的好成绩考上了中南民族学院。拿到通知书的那一刻,朱珍华恨不得马上就生出翅膀飞到向往已久的大学校园。经过一路颠簸,终于踏进大门,面对美丽的校园,朱珍华给自己下了道命令,一定要利用好这样难得的学习机会,好好努力,汇报父母的期望。

在课堂上,朱珍华总是听得最认真的一位。在积累专业知识的同时,朱珍华积极参加学校社团活动,并很荣幸地被选为法学研究协会会长。

朱珍华说,至今,他还能记起在邓红蕾老师的课上,自己“乖乖的坐在教室听很有激情的邓老师讲课”的情景,也还记得年轻的《合同法》老师——窦梅老师因材施教的巨大魅力。他说,真想让时光倒流,再回到大学的课堂里,再听敬爱的老师讲一堂课。

“昔我往已,杨柳依依,今我来兮,雨雪霏霏。”大学四年时光里的美好回忆全部回放,他在脑海里不禁想到这句古诗。他把这次回母校喻为感恩之行。感谢母校老师的栽培,也感谢父母不辞辛苦把他送到学校。这次回到学校,见到分别十年之久的同学和曾经给他教导的老师们,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浮现在了眼前。看着老师们欣慰的笑容,他特别的表达了自己对教师这个职业的感情。“看到今天老师们有那么多的学生来看他们,真是羡慕!感谢民院老师对我的培养,希望今后能有机会继续回母校学习,聆听老师们的教导。”

律师生涯里的辉煌业绩

获悉朱华珍已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采访前,我们在百度搜索上输入了朱珍华、 律师两个关键词,于是,中国律师黄页、中法网、华律网首页、律师湘军、问问律师网等法律网上便都出现了关于朱珍华的专门介绍。

朱珍华现在是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说起这份工作,朱珍华说,这还有点来历呢!2003年,已经从教于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朱珍华意识到,自己只是间接地把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实践少,难免会很现实脱节。而学习法学要通过不断地实践,才能更好的进行教学。经过一番努力,朱珍华决定在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安营扎寨”。

朱珍华接手的法律服务项目内容广泛,有委托处理合同、婚姻、继承、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劳动等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也有代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的,也有从事刑事辩护的。作为律师,朱珍华给自己定下个基本准则:勤勉守信、不畏权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高于一切;法律服务应非诉为主、诉讼为辅、防范风险;法律服务应快速、优质、高效。多年来的律师工作使朱珍华在在广大媒体心目中形成这样一个印象:目光敏锐、思维缜密、机敏雄辩,对法律领悟透彻,运用法律得心应手。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将不为余力地为委托的事务而奔走呼告,其高效的办事能力和不折不扣的敬业精神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尊重和广泛好评。

从律师工作的4年多时间里,朱华珍受理过的案子不计其数。利用实战机会,朱珍华总结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其中《试析我国刑法中的严格责任》与《信用卡诈骗罪的若干法律问题探析》获省法学会一等奖,《合同解除若干问题探析》获全国经济法年会二等奖。《纪律处分期间供述罪行的自首定性》、《运用调解制度,及时防范“民转刑”》、《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冲突及其新发展》、《虚拟财产若干法律问题思考》以及《赃物善意取得制度及其完善》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他的论文——《试论学生伤害赔偿案件的责任承担》在《湖南律师》杂志2004年第3期发表,在湖南律师界有较大的反响。参编的《法学概论》一书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由于辉煌的业绩,朱珍华还屡次被媒体报道。但是朱珍华说:“自己目前需要做的,不是怎么宣传自己,而是想想怎样成为一名好律师,打赢更多官司,帮助更多的弱势群体;做好法律顾问,帮助顾问单位挽回更多的损失。”这是朱珍华未来一段时间的打算。

忙碌工作之余的休闲

朱华珍工作很忙,他习惯随身带着笔记本电脑,便于随时处理工作。游走在律师和教师两个职业之间,他如鱼得水,应用自如。但也有苦恼的时候。

曾经有一段时间,他忙得苦不堪言,甚至萌生了放弃的念头,但凭借对律师工作的热爱和自己倔强的性格,他慢慢调节了过来,心态好了很多。一旦想到自己走到今天所付出的努力,朱珍华更是不愿放弃。况且还有很多大学毕业生毕业既失业,自己应该是很幸运了。

谈及大学生就业,朱珍华给法学院的师弟师妹们提了几点建议:第一是,在学校期间,不仅要不断加强自己的理论修养,还要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业余时间多到一些单位部门去见习;第二是,要开拓,要有自己的独立见解,敢于质疑;第三是,一定要努力学习,把基本的知识打扎实;第四,在就业问题上,不要拘泥于司法职业,可以到其他各行各业去,因为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他认为,所有的行政机关和事业机关、企业和家庭生活,都要和法律产生关系,所以,法学专业的就业渠道是很广的,学生应该对本专业树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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