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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30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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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发掘研究生的创新潜能,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毕业生),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资助者均可申报。

二、资助额度

研究生院(部)按照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人数(不含毕业生)比例划拨研究生创新基金经费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博士生单独划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划拨经费情况视课题研究内容及学科特点确定资助额度。原则上,文科类硕士生课题可获资助不超过3000博士生课题可获资助不超过6000元;理科类课题可获资助不超过6000元。

三、项目要求

1.项目选题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并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突出的原创性或创新性。

2.项目论证客观、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3.申请者必须以课题组的名义申请,并且每个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每个人只能参加一个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已具有相应的科研基本条件。

四、申报工作

1.1030-1110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并发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2.1111-1116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经导师推荐后报所在学院;

3.1117-1125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召开答辩评审会,确定立项项目名单并公示

4.1126-121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统一将材料(含立项汇总表、申请书)提交至研究生院(部),电子版发送至mdyjscxjj@sina.com,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部)培养办公室(4#301);

5.研究生院(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公布2021年研究生创新基金课题立项名单。

五、项目管理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经费使用,项目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立项时需严格审核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按需分配项目经费额度,后续经费的使用和报销严格按预算执行。

2.课题项目的完成时间一般为年。因特殊原因无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的,其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提交延期报告和方案至相应学院,报研究生院(部)备案。延长期最长为3个月

3.研究生创新基金获批项目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项目研究及经费使用,如不能按要求完成,学校将统筹剩余项目经费。

4.项目经费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按预算开支,项目实施到中期,可以报销项目立项金额50%的项目开支经费,拟于2021年5月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202193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结题材料(结题申请表以及论文、调研报告以及实验报告等)以及项目开支的发票汇总提交到研究生院(部)培养办公室(4#301)。

 

附件:1.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xls研究生

      2.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信息汇总表.xls

3.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社会科学).doc

4.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doc

5.博士学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6.创新基金项目经费分配表.xlsx

7.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项目经费开支规定.docx

 

 

 

 

研究生院(部)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