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本科生制度管理

     

    本科学生申请方案外成绩处理操作手册

第一步:登陆数字校园信息门户,然后进入“教务系统(师生端)”,在【成绩信息】-【学业成绩】-【方案外成绩】页面查看方案外成绩,如下图:

 

   

第二步:在方案外成绩查询页面每门课程后面有“课程置换”、“学分认定”、“任选处理”三种申请处理方式,例如:已修一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分数为85,申请置换为方案内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则如上图,点击“课程置换”按钮在弹出的页面查询到申请替换的课程,然后选择确定即可。当无对应课程做置换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进行学分认定或任选处理,点击后如下图:  

   

第三步:提交申请成功后,学生本人须自行打印申请表,如下图:  

   

第四步:学生打印申请表后,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于教务系统中处理(法学院2-101办公室)。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方案外成绩管理】-【方案外成绩处理申请】界面按照处理结果进行相应操作,需提交教务处审核的点击“提交”按钮。如下图:  

   

第五步:学院审核并提交后,学生本人将申请表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集中办理,经教务处领导审批后,教学运行科及时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处理,学生可通过个人教务系统及时查看处理结果,如下图:  

   

至此,方案外成绩已经处理完毕并在有效成绩页面可查,同时成绩单也可打印。  

   

   

   

注意事项:  

 

   

 

 

1、集中处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前两周。

2、处理方式包括:课程置换、任选处理、学分认定。课程置换是指用内容相近且学分一般不低于方案内要求的课程申请置换方案内课程(如将在其他学院修读的《计算机基础2》置换为我院的《计算机基础1》)任选处理是指用与本专业不相关的方案外课程申请作通识选修课处理(如将在其他学院修读的《化学基础》做通选处理),但西部实验班的通识选修课有具体的课程要求,如果在其他学院修的课程不同于西部实验班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则无法做任选处理;学分认定是指当前培养方案内无相应课程,但为同专业其他版本培养方案的同类别课程,则直接按类别认定学分,学分保持不变,学分认定一般只适用于留级导致培养方案有变动的特殊情况。

3、能申请课程置换或任选处理的不能申请学分认定,学分认定课程暂不纳入成绩统计排名。  

4、申请有误可自行撤回,申请后自行打印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