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管理办法》,现对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其中,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项目共2362项通过专家评审;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152项,新疆项目15项,西藏项目1项通过专家评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15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209项通过专家评审。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3日-8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司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段洪波,010-66097563;范明宇,010-5880514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社科司科研处,邮政编码:100816。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