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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民大教学〔2023〕11号《威尼斯wns8885556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为加强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管理,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23年学校备案的所有基层教学组织,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个基层教学组织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师德师风建设、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育教学研究与交流、课程思政育人和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

基层教学组织必须使用统一的教研活动记录本(电子模板下载地址/jwc/info/1007/3004.htm),每月至少开展1次教研活动并记录,以学期为单位装订成册交学院保管备查。

三、考核规则

各学院依据《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参考标准》(见附件1),对所属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3个级别,其中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数量不超过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15%,优秀名额见附件3。2023年度获批的3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不占用本年度考核优秀名额。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24年5月22日

2.报送内容: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的2023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科4号楼425室,电子版发送邮箱:jwczyk@scuec.edu.cn,电子版命名“xx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

2024年基层教学组织有变更的,通过OA进行办理,办理步骤/jwc/info/1005/3005.htm

联系人:秦君,电话:67842879。

 

请各学院重视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申报校级和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威尼斯wns8885556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

2.2023年学校备案基层教学组织名单

3.2023年度考核优秀名额

4.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28日

作者:秦君  编辑:陈晓希  审核:胡军浩  上传: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