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级、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外语学院现将具体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组织机构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易立新、戴迎峰
成员:李敏杰、邓之宇、陈晓希
(二)转专业考核小组
组长:易立新
副组长:李敏杰、陈晓希
成员:刘昕、蔡蔚、李明、熊苇渡、王爽、陈珞瑜、张丽娟、陈继量
二、适用对象
(一)对象
2020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
(二)不得转专业的情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级、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
1.2019级已经转专业成功者,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因语言类专业教学的特殊性,大一、大二(上)开设有较多专业课程,大二同学转专业不利于自身的学业发展,也不利于课堂的总体教学效果,学院本次不接受其他学院2019年级各专业的转入者。
2.由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由招生录取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
4.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三)限制性转专业情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级、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
1.在籍在校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转专业的限制条件(含转专业次数等)按《威尼斯wns8885556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7〕39号)规定执行。按大类专业招收的学生在未分流前申请转专业的,只能跨一个大类专业填报。
2.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只能在本学科门类内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间报名;“西部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西部卓越行政管理人才实验班”仅接受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学生报名。学生是否符合西部班报名资格,由所在学院审核。
三、实施办法
(一)招收、转出专业及人数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级、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我院招收或转出的专业与人数见下表:
专业名称 | 2020级学生数 | 拟转出人数 | 转入人数上限(10%) |
外国语言文学类(大类) | 171 | 依学校文件 | 17 |
日语专业 | 61 | 依学校文件 | 6 |
2020级英语类专业为大类招生,专业名称为“外国语言文学类”,拟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展分流工作,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分别进入英语、商务英语或翻译专业学习。
(二)招收条件及相关注意事项
1.日语专业要求学生有一定的日语听说读写基础,能用日语进行基本交流,以适应专业教学进度。
2.本次转专业每个学生只能填写一个志愿,如转专业成功,不能放弃再回原专业。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谨慎填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不得再做更改。
3.转入条件:申请转入的学生,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且各科成绩均需≥60分,同时在学院组织的复试中各项目成绩均需≥60分。
4.转出条件:申请转出的学生,须达到所转入学院的成绩要求。
5.招收转入学生时,不接受调剂。
(三)测试方式
1.转入总成绩计算方式:
2020级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和学院组织的复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为学校统考,包括英语、语文);复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素质测试结果记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要求:对于申请转入的学生,学院将组织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转入资格。
3.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两部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两项测试同时进行。
所有学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测试内容:英语口语(面试)、英语写作(笔试)。
日语专业测试内容:日语口试(含朗读日语小短文、翻译日语文本、用日语回答问题)。
四、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安排,制定外语学院转专业相关日程。
1.10月22日之前在教务管理系统的转专业模块录入2020级各专业转入指标数等相关信息。
2.2020级学生网上报名时间:10月23日9:00至10月26日16:00
报名流程: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师生端)]→在[转专业报名]模块下进行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威尼斯wns8885556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签字。
3.现场确认时间:10月29日9:00至10月30日12:00
转专业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当前学籍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进行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学生视为报名无效或未报名。
4. 学校组织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和英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 学院组织学生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在学校笔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申请转专业学生自行关注外语学院网站通知。
6. 学院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于11月30日前通过外语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将拟转入名单报送到教务处。
7.申请转出学生请自行关注申请转入学院网站通知。
五、相关事务咨询
咨询地点:10号教学楼542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咨询教师:张老师
六、公示异议解决
本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10月16日-10月20日)。在公示期间存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67842765;邮箱:1731269467@qq.com。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教务处转专业文件及通知为准。
附:《关于做好2020级、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s/27/t/1928/7c/3b/info162875.htm
威尼斯wns8885556外语学院
2020年10月15日